據新華社電美國一名12歲少年22日在公園裡揮舞一把仿真槍,被警方誤以為是真槍,遭警方開槍打傷,23日傷重身亡。
  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市警官埃德·通巴介紹,事發時,一名警官要求男孩舉起雙手,但男孩子沒有就範,反而從腰間掏出了仿真槍。這名警官當即朝男孩開了兩槍,後來才發現男孩所持並非真槍。
  凱霍加縣驗屍官確認,這名男孩是塔米爾·賴斯。代表賴斯一家的律師蒂莫西·庫哈爾斯基說,賴斯22日下午與小伙伴們一同去公園玩耍,隨後遭警方槍擊致死。
  美聯社報道,一名男子22日下午打電話報警,聲稱看見一名男孩一邊盪鞦韆、一邊舉著一把“可能是假的”槍嚇唬周遭的人。男孩反覆把“槍”放進褲袋、又掏出來,“我不知道那是把真槍還是假槍,”報警者說。克利夫蘭巡警聯合會主席傑夫·福爾默說,被派往公園執勤的兩名警官並未接到通報,不知道男孩所持的可能是仿真槍。警官抵達公園後看見,男孩從附近桌椅上拾起“手槍”、插在腰間。警方已著手調查此案,兩名涉案警官已停職接受調查。
  警方介紹,仿真槍槍口上應有橘紅色安全標誌,以表明並非真槍,但男孩所持仿真槍安全標誌被人為移除。
  這起槍擊事件發生後,克利夫蘭警方再度面臨是否“過度反應”的質疑。
  2012年11月,克利夫蘭警方出動62輛警車及100多名警察,在鬧市區高速追趕一輛“可疑汽車”,朝那輛汽車發射了137發子彈,造成車內無任何武裝的兩人死亡。
  事後調查顯示,當時只有2輛警車獲上級授權追車,其餘60輛警車屬於“自發”加入追逐。在飆車過程中,多名警察未按規定將電臺通信頻道調至主頻道,甚至在總台發出退出追逐的情況下仍拒絕服從。
  上周,克利夫蘭當局宣佈向兩名死者的家屬賠付300萬美元。  (原標題:美國一少年玩仿真槍遭警察射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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