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興國



  新華網北京12月30日電 日前,中共中央決定:孫春蘭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書記、常委、委員職務,另有任用;黃興國同志代理天津市委書記職務。
  黃興國簡歷
  黃興國,男,漢族,1954年10月生(57歲),浙江象山人,1973年9月入黨,1972年11月參加工作,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業,在職研究生學歷,管理學博士。
  現任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,天津市委副書記、市長。
  1972.11——1973.11 浙江省象山縣曉塘公社黨委副書記
  1973.11——1976.11 共青團浙江省象山縣委副書記
  1976.11——1982.12 浙江省象山縣金星公社黨委書記(其間:1980.11——1982.10 浙江省委黨校幹部專修科馬列主義基礎理論專業學習)
  1982.12——1984.01 浙江省象山縣委宣傳部部長
  1984.01——1985.09 浙江省象山縣委副書記
  1985.09——1989.07 浙江省象山縣委書記
  1989.07——1990.09 浙江省台州地委副書記
  1990.09——1994.09 浙江省台州地委書記
  1994.09——1996.08 浙江省台州市委書記(其間:1995.09——1996.07 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)
  1996.08——1998.01 浙江省政府秘書長
  1998.01——1998.11 浙江省副省長(1995.09——1998.07 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)
  1998.11——2003.11 浙江省委常委、寧波市委書記
  2003.11——2007.06 天津市委副書記、副市長(2001.09——2004.08 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,獲管理學博士學位)
  2007.06——2007.12 天津市委常委、副市長
  2007.12——2008.01 天津市委副書記、代市長
  2008.01——        天津市委副書記、市長
  第十六屆、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;十八屆中央委員;黨的十四大、十六大、十七大、十八大代表;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。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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