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交警開展“夜查”行動,查處交通違法行為171起
  無後車牌 一司機被扣12分
  大貨車無後牌
  本報訊11日21時至12日凌晨,海口交警支隊開展機動車涉牌涉證專項整治“夜查”行動。期間,海口交警支隊共出動警力63人次,檢查車輛220餘輛,共查處各種交通違法行為171起,查扣11輛機動車,其中酒後駕駛違法行為1起、車輛未年審1起、車輛未懸掛號牌3起、車輛非法改裝6起。記者 文盛 文/圖
  11日21時40分左右,在海口龍昆南路匯隆廣場路段,海口交警支隊特勤大隊的警員在此布卡對過往車輛進行查處。這時,一輛滿載水泥的大貨車被執勤交警攔下。記者看到,大貨車的前車牌搖搖欲墜,司機用兩根繩子勉強將其綁住。繞到車子後頭一看,卻沒有發現車牌的蹤影。“後面的車牌前兩天掉了,正在補辦。”該男子說。當交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時,該男子卻遲遲不肯拿出來。
  記者註意到,該大貨車除了沒有後車牌外,還涉嫌擅自對車輛進行改裝。在大貨車的左側,私自加裝了腰燈。根據交通法規,私裝腰燈會對後方車輛造成影響,屬違法行為。最後,警方對其處以一次性扣除12分,罰款100元的處罰。
  當日22時10分許,一輛未懸掛號牌的雷克薩斯轎車被執勤交警攔下,一名穿著拖鞋拿著手機的男子從車上走下來。記者註意到,雖然小轎車的前後擋風玻璃處均有臨時號牌,但沒有按照規定將其粘貼到擋風玻璃上。“有臨時號牌但沒有按照規定粘貼,交警部門可以對其進行處罰。但是該駕駛員態度較好,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這次給予其警告處理。”執勤交警告訴記者,由於該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打電話,且穿著拖鞋開車,交警對其處以扣2分、罰100元並警告的處罰。
  交警提醒:未掛牌新車在上路前應辦理臨時號牌,並將其按照規定粘貼在前後擋風玻璃處。此外,駕駛員還應當註意臨時號牌的有效期間,持過期臨時號牌上路同樣按照未懸掛號牌進行處罰。  (原標題:無後車牌 一司機被扣12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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